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八月济南房地产市场月报分析 房价"欲跌还羞"

——中原地产月报

房天下  2011-09-14 07:30

[摘要] 八月济南房地产市场月报分析 房价"欲跌还羞"

3. 住建部公布五项限购扩容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17日公布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五项建议标准。

这五项建议标准分别是:6月份国家统计局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或1至6月新建住房价格指数月环比增幅较高、排名靠前的;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者接近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1至6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符合上述条件较多的即2条以上的城市,建议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同时要求,各省(区、市)对上半年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在8月20日之前上报所辖区域内各城市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进行约谈;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限购范围仅限于城市局部区域、部分房屋类型等的尽快调整,从严执行。住建部在对信息汇总后将出台限购扩大范围名单。

中原视点:根据这5项标准,应纳入限购名单的二三线城市不在少数。最终的限购名单预计将在8月底前公布,这将压制可能出现的楼市“金九银十”市场反弹。限购政策抑制的是投机性需求,对刚性需求的影响不大,因此,限购前也不会引发恐慌性购房、房价大规模下降的局面。

4. 胡锦涛: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 规范征地拆迁管理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3日下午就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研究进行第31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完善和改革我国土地管理制度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其中之一是:切实维护群众土地合法权益,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加大土地督察和执法力度,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中原视点:“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为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特别是建设用地改革,指明了一条有别于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和行政干预模式”的土地管理模式的新思路,这意味着我国将建立真正的土地市场,建设用地需要通过市场交易取得将成为一般原则,通过征收取得则将只是例外。

5. 住建部:开发商违法开发罚3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发布了住建部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征求意见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其他严重违法开发行为,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的;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投诉并经核实负有主要责任的;因存在严重违法开发行为应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其他情形等四种情形之一的,有权限的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原视点:对房地产开发商违法行为处以3万以下罚款,威慑力度显然不够,处罚可建立在没收非法所得的基础上,处以违法所得一定百分比的罚款。

6. 济南拆迁进入“征收时代”

8月23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对历城区招待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这也标志着济南房屋拆迁进入“征收时代”。

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公平补偿的行政行为。今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原则,使被征收人参与权、知情权、决定权得到保障,这也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依据。与老拆迁条例的本质区别在于,新条例规定征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且实施的主体是政府,强制拆迁主体是法院。根据新条例,济南市制定了《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济南市房屋征收部门为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征收实施单位为各区拆迁主管部门。此外,进一步调整了征收补偿标准和优惠政策。此次公告涉及的历城区招待所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房屋征收工作的试点。

中原视点:新规较之前的拆迁办法的本质变化体现在实施主体、法律关系、拆迁程序以及强制执行模式四方面。政府成为征收、补偿的主体,建设单位不再参与搬迁,只参与建设活动。与此同时,政府不得再责成开发商强制拆迁,而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精彩阅读:

地产潜规则逼疯包工头 法院介入垫付欠款追回

迂回打折 开发商为啥只喊"促销"不喊"降价"?

双节没见开发商送"大礼"济楼市优惠"羞答答"

济十二五节能规划 新建商品房必须安装太阳能

泰府广场定价虚高引质疑 "天价"商铺投资前景堪忧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济南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