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别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原保障对象已去世,其原承租的住房内遗留部分物品,虽经多方联系,至今仍无人与我中心联系清理上述物品。请有关亲属和利害关系人于本通告登报之日起一周内与我中心联系,办理遗留物品的清理移交工作。逾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有关亲属和利害关系人:
个别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原保障对象已去世,其原承租的住房内遗留部分物品,虽经多方联系,至今仍无人与我中心联系清理上述物品。请有关亲属和利害关系人于本通告登报之日起一周内与我中心联系,办理遗留物品的清理移交工作。,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附:需清理遗留物品原保障对象名单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王亮,电话:81600502 需清理遗留物品原保障对象名单序号1
2 3 4姓名孟庆桐唐丙信薛立元赵新德
身份证号370105********295X 370123********6211 370103********1533 370103********2538
原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天和新居1号楼3-903世纪中华城3号楼2-101怡苑新居3号楼3-402天保新居2号楼2-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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