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廉租房后期管理方面的问题,济南市日前出台了《济南市廉租住房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廉租房住户在户口、子女入学、退出和物业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相关解决部门的职责也进一步做了明确。
针对廉租房后期管理方面的问题,济南市日前出台了《济南市廉租住房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廉租房住户在户口、子女入学、退出和物业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对相关解决部门的职责也进一步做了明确。
随着廉租房住户的日益增多,廉租房后期管理方面的问题提上了日程。而本次出台的办法,针对的就是廉租住房、与廉租住房配套规划建设的经营性用房的使用和管理,主要包括房屋交接与入住、物业服务、维修养护、租赁管理、资金管理等相关内容。
办法规定,廉租住房小区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而住户存在将承租的实物配租住房转借、转租等七种行为的要退出廉租房。如果不符合条件而腾退房屋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实行“柔性退出”。
据了解,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政策解读
A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低保住户全免
按照新规定,廉租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物价会同房管部门制定。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小区内经营、办公等非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享受生活保障的廉租住户全额免缴物业服务费,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含)的减半缴纳,其他廉租住户按照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缴纳。保障中心或其委托的公房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在小区内公示享受减免物业服务费政策和欠缴各类费用的住户名单。
那么,廉租房的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是多少呢?对此记者也咨询了物价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指导价及相关规定正在制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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