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市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保障措施
实行工作进展“每月一督导”制度
为保障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建立领导机制、督导检查机制、业务指导机制、考核奖惩机制以及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等五大机制。
建立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保障。要按照“市级统筹、县负总责、镇村实施”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市里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县(市)区是确权登记颁证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所辖村(居),根据市里的部署要求、县里的统一安排,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具体实施。
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市确权办每月一调度,每月一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工作开展。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导检查小组,分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矛盾纠纷较多的村(居),要采取蹲点调研、派驻工作组等多种形式,实行面对面督导。
建立业务指导机制。市确权办在试点工作中建立的三个业务指导组和一个综合协调组的基础上,又成立技术服务组,进一步充实相关部门人员,为各县(市)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政策解释、法律咨询、业务和技术指导,帮助县(市)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推进面上工作开展。
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织得力、进展较快、经验收合格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走过场、未能按期完成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对组织不力、措施不当、违背政策而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对下级部门的业务考核,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不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孝里镇工作人员在查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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