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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业新规:业主权益与公共收益的明确划分

济南房精灵2025-03-05 21:17:59来自北京市

山东省最新发布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详细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各项标准和业主权益,特别是公共部位经营收益的使用和分配。新规强调,物业服务必须透明,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在扣除成本后归业主所有,不得擅自挪用。此外,电梯维修和建筑垃圾处理也得到了明确规定,旨在提升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

山东省近日发布了《物业服务合同》,这一新规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确保业主权益得到妥善保护。新规中,物业服务的透明度被放在了首位,物业服务企业需在显著位置公示包括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在内的多项信息。

小标题:

物业服务透明度提升与业主权益保障

新规明确,物业服务企业需将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信息、服务内容及标准等关键信息公之于众。此外,对于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新规详细规定了物业服务支出的管理方式,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

小标题:

公共部位经营收益的合理分配与管理

关于业主普遍关心的公共部位经营收益问题,新规明确这些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处分或挪用这些资金。经业主共同决定,这些收益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其他合法用途。

小标题:

电梯维修与建筑垃圾处理的明确规范

针对电梯维修周期长和过程不透明的问题,新规允许使用公共收益购买电梯综合保险。同时,建筑垃圾的处理也得到了规范,业主可委托物业企业处理,但需按标准支付清运处置费。

尾段:

总体来看,山东省的这一新规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这些明确规定,不仅增强了物业服务的透明度,也为业主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和选择。未来,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地实施,预计将进一步推动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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