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新政策,对住房
公积金贷款的套数认定和额度核定进行了优化。新政对首次和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不计入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的规定进行了明确。

枣庄市最近出台了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对贷款套数的认定和贷款额度的核定进行了优化。根据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如果符合贷款条件,且新购的自住房在房屋所在地的区范围内是唯一住房,那么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会被按照首套房贷款来认定。而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将不计入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
对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计算贷款额度时,还可以将申请前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纳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这一政策对那些在租房期间已经提取过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指出,每个家庭最多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房屋所在地的区购买自住住房时,如果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经查实家庭在该行政区域内有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但没有其他住房的情况下,将仍然按首套房贷款认定。这意味着,只要在枣庄市范围内,新购房屋是唯一住房,就有机会享受到首套房贷款的优惠政策。
枣庄市这次推出的新政策,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化无疑是对广大市民的一大福音。新政策不仅放宽了贷款套数的认定范围,还对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给予了特殊照顾,不计入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这对于那些在农村有自建房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此外,将租房提取金额纳入贷款额度计算基数,也极大地减轻了租房者的经济压力,使他们在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能享受到更高的贷款额度。这些政策的推出,不仅有利于提高市民的购房积极性,也有助于推动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枣庄市的这次政策调整,不仅体现了对市民实际需求的关注,也显示了政府在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上的积极作为,值得其他地区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