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6月,济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采取高额利息等手段,面向社会吸收5100万公众存款。2012年4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济南科琳公司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判决,冻结科琳公司的土地或房产进行拍卖,按实际损失数额发还投资人。然而几百名投资人担忧,投资损失依然存在无法弥补的可能。
有关部门仍在协调
原来,接到省高院的执行裁定后,起诉的9人拿着历下法院曾经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向铁路运输法院申请执行拍卖,铁路运输法院裁定房管局为胡先生办理过户(这些房产当时已被历下警方查封)。房管局核实后发现,原来的民事调解已经撤销,就没有办理。胡先生则凭借铁路运输法院的裁决,认为房子已经是自己的了,把房子租出去的行为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令老宋和投资人纠结的是,既不能让胡先生占有房子,也不便进行新的拍卖。如果重新拍卖,依照优先原则可以把房子卖给胡先生,但1050万元的成交价太低了;如果房子以更合理的价格卖给了其他人,胡先生当年付给拍卖行的35万应该谁来赔呢?
即便如此,事情仍然存在难点,郑琳曾在一家商业银行将房子抵押了700万贷款。在老宋看来,最坏的情况是银行承认胡先生的拍卖出价,房子归胡先生,那么,1050万房款中的700万归银行,所有的投资人就只能得到剩下的300多万。即便是卖掉另外的一套房和高新区的土地,仍旧无法弥补损失。
令老宋感到欣慰的是,事情的脉络已经清晰,历下区公安局正在积极协调相关的几个部门,事情最终会有解决的办法。
非法集资并没有带来想象中的巨额财富,反而是长达几年至今也没有解决的麻烦。曾经和老宋一起怀揣发财“美梦”的人,想到这些,一个“悔”字恐怕难以形容他们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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