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6月,济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采取高额利息等手段,面向社会吸收5100万公众存款。2012年4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济南科琳公司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判决,冻结科琳公司的土地或房产进行拍卖,按实际损失数额发还投资人。然而几百名投资人担忧,投资损失依然存在无法弥补的可能。
2006年6月,济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采取高额利息等手段,面向社会吸收5100万公众存款。2012年4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济南科琳公司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判决,冻结科琳公司的土地或房产进行拍卖,按实际损失数额发还投资人。然而几百名投资人担忧,投资损失依然存在无法弥补的可能。
投资发财美梦破灭
事情追溯到2006年,林先生找到老宋,提供了一个赚钱的好机会:给一个名为科琳的生物制品公司投资,每个月10%的红利,两个月结算一次红利,为期两年,总的红利就是240%。
很快老宋发现,同时投资的还有五百多人,很多人都没有拿红利,而是把红利加入本金,向科琳公司投资。老宋一想,这样的话,两年后的将远不止240%,思考之后,老宋也选择了这种做法。
2007年10月,济正公司老板龚印文逃亡国外,引发了民间借贷资本市场的恐慌。这时,几百名科琳公司的投资者也担忧自己的投资安全,纷纷找到科琳公司老板郑琳,索要应得的红利。这时老宋和其他投资人才发现,郑琳在历东大厦购买了三套商务房,在高新区盘下一块54亩的土地,已经没有钱了。
经过一番协商,双方达成新的协议,把海参购买单改成借条,之前所说的红利全部取消,只计算借款利息,一年后本息还清。就在协商的过程中,几百名投资人开始形成多个小团体。
上诉撤诉 一波三折
2008年下半年,约定的期限还没到,9名投资人率先将科琳公司告上法庭,提出偿还债务的请求。历下区法院作出了民事调解,通过拍卖房产偿还债务。拍卖在2009年上半年进行,科琳公司的两套商务房卖给了一位姓胡的市民。听到这个消息,更多的人沉不住气了,又有八十多名投资人以科琳公司资产清算为由,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没学过法律,但老宋也是知道的,还钱也要有个先来后到,于是不少还未起诉的投资人都开始想办法阻止拍卖的进行。科琳公司老板郑琳也不愿房子被拍卖,她希望投资人帮帮自己,东山再起之后如数还钱。同时,很多投资人都怕闹成了刑事案件,最终得到个“判了不罚”的结果,他们希望那八十多名投资人也一起撤销上诉。
在老宋的记忆中,多数投资人都“团结”在郑琳身边,一边为科琳招商引资,一边向有关部门反映拍卖违规,同时还想办法撤销起诉。“斗争”取得了成果,历下区法院取消了民事调解,多数投资者同意撤销起诉。同时,省高院作出裁定中止拍卖,并把执行权移交给济南市铁路运输法院。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举报引起有关部门注意,案件从民事转为刑事,交由历下区公安分局办理,曾经拍卖的房产全部被冻结。案件很快被侦破,2010年7月,郑琳为首的四名集资发起人相继被逮捕,并在2011年底被历下区法院依法判处年数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同时判定,历下公安分局将冻结的土地或房产,部分或者全部拍卖后所得连同扣押的款项的总和,按实际损失数额发还各投资人。判决书上显示,郑琳曾经给一部分投资人还了钱,但和老宋一样的投资人还有几百人,总投资金额2100多万。
看到希望 又生变故
一名集资发起人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4月二审开庭,终审结果维持原判。此时老宋和投资人才松了一口气,大家开始商议拍卖郑女士三套商务房的事情了。5月底的一天,几名投资人代表来到历东大厦,却发现被查封的房子已经租给了一家培训机构。
一位工作人员向老宋出示了租房合同,签署合同的“房东”是一家环保公司的芦先生。7月2日上午,几十名情绪比较激动的投资人在历东大厦二楼的大厅集合,几名代表在培训机构的一间办公室里见到了芦先生。
芦先生有备而来,带着不少材料的复印件,包括2009年那次拍卖的确认书、发票和一张“纠纷款”收据,另外还有省高院的执行裁定书,以及铁路运输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将郑琳历东大厦的201室和203室过户给当年拍卖中的买受人胡先生,也就是芦先生的叔叔。
看到芦先生的材料,老宋有些傻眼,如果201室和203室已经易主,单单拍卖历下公安分局查封的202室远远无法弥补投资人的损失,苦等了五年很可能又是一场空。
当然,老宋还心存一丝希望,因为芦先生始终没有出示房产证,房管局查询的结果也显示,三套房子仍然都在郑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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