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税起征点提高后月入8千至1.25万者减税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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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商报)调整前指的是起征点为2000元,调整后指的是起征点为3500元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个税涉及亿万百姓切身利益,个税法修改之后,百姓缴纳的个税究竟变化几何,记者时间采访了相关的税务专家。
A
月工资在3500元以下
将不涉及个税
根据修改后的个税法,将现行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即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意味着月工资、薪金所得在3500元以下的群体将不涉及个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比如张先生目前每月的工资是2500元,现在缴纳的个税应该是每月25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实施后,这部分税额不再需要缴纳,全年少缴300元,比如刘女士目前每月的工资是3300元,每月少缴个税105元,全年少缴1260元。
B
月工资6000元
每年减税3960元
修改后的个税法,不仅将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还将9级超额累进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并对其中的一些级距、税率进行了相应调整,相关专家表示,这种综合调整更能起到有效降低税负的目的,受益群体除了较低收入者,还包括中等收入群体。
“以月工资6000元为例,现在每月需要缴纳个税475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实施后,每月需要缴纳的个税是145元,每月少缴330元,全年少缴3960元。”高萍说。
根据相关专家的测算,每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税的实际负担率在1%以下,6000元为2.42%,7000元为3.5%,7500元为3.93%。“目前,我国月收入7500元以下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0%以上,个税法修改之后,绝大多数纳税人的税负比以前降低。”高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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