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征集12宗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
编号 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首期土地熟化资金(万元)其它规划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A-3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82863 居住地上≤3.1地下≤1.4≤18% ≥35% 70 93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须配建一处文化活动站)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A-4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61173.1 居住地上≤3.1地下≤1.4≤18% ≥35% 70 69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须配建一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B-2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55296.7 居住地上≤3.3地下≤1.5≤18% ≥35% 70 66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C-1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29431.1 居住地上≤3.2地下≤1.4≤18% ≥35% 70 34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C-3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199045.6 居住地上≤3.1地下≤1.4≤18% ≥35% 70 224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须配建一处室内副食品市场、一处文化活动站)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C-4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93348.7 居住地上≤3.0地下≤1.4≤18% ≥35% 70 102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须配建一处室社区服务中心)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D-2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31472.3 商业金融地上≤5.0地下≤2.3≤30% ≥25% 40 3300
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须配建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D-3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19531.6 商业金融地上≤8.0地下≤3.2≤30% ≥25% 40 3000
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须配建公厕、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D-4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45613.1 商业金融地上≤6.0地下≤2.7≤40% ≥20% 40 5600
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须配建一处用地面积≥0.5公顷的社会停车场;须配建公厕、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D-5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18890.1 商业金融地上≤5.0地下≤2.3≤30% ≥25% 40 2000
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须配建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D-8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24897.7 商业金融地上≤7.0地下≤3.2≤30% ≥25% 40 3400
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须配建中水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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