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征集12宗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征集12宗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三、本次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挂牌出让的方式确定土地熟化投资人。
四、本次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须知》,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8日至2011年8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514室购买。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8日至2011年8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土地熟化投资人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及《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须知》中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514室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不予受理。
首期土地熟化资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4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首期土地熟化资金的,我局将在2011年8月4日17时前确认其土地熟化投资人申请资格。
本次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地点为: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514室;征集时间为:2011年7月8日9时至2011年8月4日10时。征集截止时,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申请人申请的,我局将采取现场竞争的方式确定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
六、特殊事项说明:
1、为提升我市城区环境,本次公告为12宗土地整体公开征集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土地熟化达到“净地”条件后,在挂牌出让时,未参与土地熟化投资的申请人不具备报名资格。
3、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不得转让。
4、对未履行《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须知》规定的、主动退出熟化的投资人,取消竞买资格,待土地出让成交后退还前期土地熟化投资人缴纳的土地熟化资金本金,不计利息。
5、其他事项详见《公开征集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熟化投资人须知》。
七、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514室
联系 人:严 雷 刘 芳
电 话:0531-66605201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小清河投融资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编号 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首期土地熟化资金(万元)其它规划要求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A-3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82863 居住地上≤3.1地下≤1.4≤18% ≥35% 70 93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须配建一处文化活动站)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A-4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61173.1 居住地上≤3.1地下≤1.4≤18% ≥35% 70 69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须配建一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B-2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55296.7 居住地上≤3.3地下≤1.5≤18% ≥35% 70 66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C-1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29431.1 居住地上≤3.2地下≤1.4≤18% ≥35% 70 34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C-3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199045.6 居住地上≤3.1地下≤1.4≤18% ≥35% 70 224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须配建一处室内副食品市场、一处文化活动站)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C-4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93348.7 居住地上≤3.0地下≤1.4≤18% ≥35% 70 102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须配建一处室社区服务中心)及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D-2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31472.3 商业金融地上≤5.0地下≤2.3≤30% ≥25% 40 3300
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须配建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D-3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19531.6 商业金融地上≤8.0地下≤3.2≤30% ≥25% 40 3000
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须配建公厕、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D-4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45613.1 商业金融地上≤6.0地下≤2.7≤40% ≥20% 40 5600
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须配建一处用地面积≥0.5公顷的社会停车场;须配建公厕、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D-5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18890.1 商业金融地上≤5.0地下≤2.3≤30% ≥25% 40 2000
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须配建中水等设施。天桥区徐李片区D-8地块天桥区徐李片区24897.7 商业金融地上≤7.0地下≤3.2≤30% ≥25% 40 3400
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须配建中水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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