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济南、青岛和其他人口规模超过200万的城市将率先试点探索完善共有产权、自住住房政策。
大城市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经过多年发展,截至目前,山东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3.75%,但山东的城镇化却与其他省份不同,本地城镇化特色突出。根据《规划》,山东省共有1370万流动人口,其中85%在省内流动,48%在县内转移,也就是说,只有205万人走出了山东,在其他省份生活就业。
而记者还了解到,山东省东部发达县(市)的近域流动比例高达70%以上。流动人口中配偶或子女的随迁比重明显高于平均水平。设区市市区和县(市)城区成为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主体空间。
在济南、青岛等城区人口300-500万的城市应适度保持落户规模和节奏,科学确定各类人才的落户条件,建立阶梯式落户通道。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等作出合理规定,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规定不得超过5年。
农民工有望参保职工养老险
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障覆盖面为重点,依法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农民工按照当地参保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医疗救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
而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具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安置房分配后,应依法办理具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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