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烟台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新政策即将实施】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布,自2024年4月1日起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根据新政策,各金融机构将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正文:
3月30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烟台市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烟台市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此举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风险状况灵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新政策适用于烟台市新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同时,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据通知要求,如果连续3个月上涨,则将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自4月1日起,完成网签备案的借款人可享受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