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文件,调整了公积金政策。根据新政策,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可以享受较低的首付比例要求,最低为20%。再次购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比例最低为30%。此外,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取消了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限制。
新政策还支持多子女家庭的购房需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职工家庭在购买自住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增加了10万元。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增至40万元。夫妻双方及其父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增至60万元。
此外,枣庄市还支持多子女家庭提取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可以根据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公积金,夫妻双方提取金额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房租支出。
最后,新政策还提供了资助增设电梯的措施。符合规定的职工及其父母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费用。提取金额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分摊金额(扣除财政资金补助部分且不包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此项政策在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有效。
总之,山东枣庄市的公积金政策调整旨在降低购房门槛,支持多子女家庭的购房需求,并提供了一系列的资助和支持措施。这将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提供更多的购房和租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