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济南房小知>  正文

手机看新闻

青岛房票政策出炉,可转让、可分割,有效期12个月!

济南房小知2024-04-18 16:40:35来自北京市

摘要:

【青岛房票政策出炉,可转让、可分割,有效期12个月!】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明确了房票安置的执行标准,房票制度的配套政策正式出台。房票采取实名制,可转让、可分割,有效期为6个月至12个月。具体细则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正文: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明确了房票安置的执行标准,房票制度的配套政策正式出台。

房票采取实名制,以被征迁人为核发对象。房票可转让、可分割,但仅限转让一次。被征迁人可以持房票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补偿房源库内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将房票转让给第三人使用,即房票受让人。

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6个月至12个月,具体由各区通过细则自行确定。

被征迁人本人或配偶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上述部分的,对超额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房票有效期内不得兑付现金。房票有效期满后兑付现金时,房票已使用额度未达到一定比例的,应在扣减相应的政策性奖励后兑付。具体比例以及其他要求由各区通过细则自行确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购房协议和收到的房票,向核发房票的区政府指定部门申请房票结算。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