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楼市天骄>  正文

手机看新闻

济南住房公积金新政!下月施行!

楼市天骄2021-07-15 15:33:37
DMxMg==" data-nickname="济南楼盘特价房" data-pluginname="mpprofile" data-signature="欢迎关注济南楼盘特价房!济南楼盘特价房每天时间为大家传递济南各楼盘促销信息、特价房信息,让您随时掌控楼盘价格动向。如果您想购房添加vx: xiaopaoda 帮您申请优惠。">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正式印发

自2021年8月10日起施行

明确了9种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

比之前12种提取情形减少了3种

此次新规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加强了监管

 

 

新变化:

 
 

现行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有12种提取情形。其中,支付物业费提取已于2020年取消该项业务。

 

另外这次还取消了“享受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两种提取情形。

 
因此,提取办法重新明确了可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9种情形: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以下简称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本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房支付房租的;
 
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出国(境)定居的;
正式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办法明确,职工应当按规定向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该中心依法依规予以审核。提取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提取申请人采取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的,由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并于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等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济南日报)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