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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买房也赔59万;一房5卖;亲人反目;购房悲剧闹剧知多少?

地产下半场2019-09-06 18: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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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齐鲁网的一篇关于一房五卖的报道被广泛传播。

去年四五月份,5位购房者分别通过千百家和21世纪等中介购买了济南龙湖春江郦城一套房。5位购房者交了60-90万多万不等的首付款。据说有购房者还是避开中介私下和房东交易。

交了首付款后一直没有办手续,各种理由推脱,直到今年5月份交房时,5位购房者才发现,原来房主一房卖给了他们5家,典型的一房多卖。

目前原房主已经自首,但把卖的房钱都已挥霍,法院强制执行也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即便有财产在自首前估计也转移了)。5位购房者谁的钱都不是容易赚的,有的甚至是6个钱包凑出来的。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据齐鲁网报道,中介直接推脱,说这种问题交给法院。当然后续法院判决,中介估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其实,购房者即便和原房主办理手续,也有风险。2017年4月,济南市发布限购政策,其中规定:限购区域从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而5位购房者买的这套房子可能无法交易,所以也办理不了网签。当然,一般情况下,买了房子后即便不能网签办证等等,也要把原房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拿到手。如果存心搞欺诈,造假合同也不是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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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之前还看过一个报道,济南一房主被骗。市场不好,中介卖房以零首付为诱饵。一个诈骗犯便按照零首付买了房子,办理了过户,然后抵押房产证办理贷款的时候,正好到了周五下班时间,于是只能等到下周一。而下周一又推托到周三。其实这都是有预谋的,留够充足的诈骗时间。

在这个过程中,这个诈骗犯以零首付买来的房子,已经抵押贷款,借了人家好几十万。然后玩消失了。

你看这是房主被骗了。还有房主是诈骗犯的。

前几天一个报道说某对即将结婚(或即将生子)的夫妇,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子,交了中介费,还交了好几十万的首付款。而结果办理手续的时候,房主却失踪了。

原来房主已经把房屋抵押,再一次卖房子说白了就是能骗多少骗多少。按道理房主到中介那里挂上房源,有购房者购买,需要中介和房主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查询房屋相关抵押情况,确保房子不被抵押或者查封等问题。

谁知这件事中介偷懒,房主一个人去的,自然搞了一个假证明。就这样,一对好不容易凑够首付的购房者被坑。就算走法律程序赢了又能如何,这个司法过程会耽误你多少时间?中介在此过程中的失误,能承担多少的法律责任?需要等判决了才知道。

到处都是坑,处处要小心。

一家人也是如此。前几天听刘敏热线,一男子买了大舅哥的房子,心想都是自己人,也没签协议,也没办房产证,就住进去了。谁知不多久,房价上涨,大舅哥两口子不承认这桩买卖,任兄弟姐妹如何说都不行,搞成了一场家庭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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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的刘敏热线,还讲了一个很值得大家关注的突破限购买房问题。

这是2016年的事情,长达将近3年后法院有了判决。我们一起分享一下。2016年10月底非济南户籍的某女士通过中介机构想买某男子一套房,价值455万。

我们知道2016年10月3日济南发布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一套住房。前提是,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本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出卖方某男子要求在合同中加上一条,大意如下:要求购房者某女士要保证自己有购房资格,如果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某女士答应了,交了137万首付款。

签完购房合同后,某女士又和中介机构签了一个《包装过户特别协议》,也就是帮着你规避限购政策,让某女士在济南有购房资格。这个费用是18万元。先交5万元。

然后中介给某女士找了一个济南户籍无房无贷款的单身男子,让某女士和这个单身男子结婚,这样某女士就有了在济南的购房资格。

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由于某女子没有社保和相关个税证明,房产证上必须写某女士和假结婚男子的名字,某女士感觉有风险,不愿意这样写假结婚男子的名字,于是放弃这次房屋交易。

买卖不成,某女士想退钱。估计是没有协商好,某女士便把房主和中介机构先后告上法庭。交易取消,137万退回,这是一次诉讼。没想到的是,房主反诉,并且房主还赢了,判某女士要赔偿房款差价54万。

我们先看和房主的这个官司。为什么判赔偿差价54万?因为某女士明知道不具备购房资格,还要突破限购政策买房,规避政策的行为,妨碍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利益等等。这是其一。其二是,当时总房款455万,而现在房价下降评估价仅为401万,因你的延迟交易让房主某男子损失54万,这个要赔偿。

再看和中介的这个包装过户特别协议的5万块。中介机构的解释是,中介机构和某女士是商量好的办理包装过户特别协议,产权登记是两个人的名字也告知过,最后没有交易不是名字问题,而是房价下跌造成的交易失败。法院判决,非法目的收取的5万块,直接没收。也就是这5万块没有进某女士的腰包,而是进国库充公。

用刘敏热线上的话说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以上几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不要想着钻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空子,这是。如果你钻了空子,事后出了问题,法律都不支持你的诉求。

第二,不要有投机行为,或者耍小聪明,如果你不能掌控全局,还是老老实实,比如买455万的房子又没有购房资格肯定不是刚需,可能就是看市场好搞投资或者投机;再有避开中介私下交易,又缺乏购买经验,以至于都不知道到哪里说理去。

第三,签协议办手续,哪怕亲兄弟都是如此。不然兄弟反目都有可能,比如大舅哥反悔那个案例。

第四,到处都是坑,防不胜防。比如,前段时间济南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房源发布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除了房屋权属证明必须齐全,通知还要求,不得隐瞒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谁知道中介偷懒,房主搞欺诈,造假抵押证明。一不留神,万一的就是你。防不胜防,也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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