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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土地征收新规,居民权益如何保障?

济南房小通2024-07-28 13:44:11来自北京市
《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正在修订,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此次修订草案对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了重大调整,明确了征收土地的六种情形,并提出多项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措施。市民可通过多种途径提出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6日。

济南市近日发布了《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共六章五十一条,重点在征收范围和主体责任、土地征收程序、被征地农民多元保障机制、健全制度保障措施、完善监管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调整。现行的《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自2010年实施,但近年来国家和省对相关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使得现行办法显得滞后。此次修订草案明确了土地征收的六种情形,并规定征收主体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修订草案,土地征收是市、区县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征地批准前需履行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按规定组织听证、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程序。土地征收批复后,需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并对个别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的作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还对复议诉讼权利及土地交付等内容作出规定。

此次《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修订草案,确实在很多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调整和完善。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这些调整提供了更明确的保障,特别是在补偿和安置方面。例如,明确规定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权益得到落实。此外,草案还提出了多元化的安置方式,确保农村村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被征收而下降。特别是将社会保障费用单列,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当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这些措施都彰显了政府对农民长远生计的重视。

然而,草案能否真正落地实施,仍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监督。尤其是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保补偿金和社会保障费用按时足额发放,是对政府执行力的一个重大考验。同时,对于那些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个案,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妥善解决,也是未来工作的重点。

总的来说,这次修订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表明政府在不断改进政策,以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利益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踊跃参与意见征集,共同为济南市的土地征收政策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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