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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主跳楼未告知,法院撤销合同

济南房小顾2024-07-09 09:32:34来自北京市
网友关注:未告知原房主跳楼坠亡购房合同被撤。在济南的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老张在购买房屋后得知原房主曾跳楼身亡,认为卖家小宋隐瞒事实,构成欺诈。法院最终判定双方存在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并返还定金

网友关注:未告知原房主跳楼坠亡购房合同被撤

老张年过七旬,想买套房子安享晚年,经过多次看房,他最终选中了小宋的房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老张当天支付了3万元定金。然而,第二天他就听邻居说,这房子的前房主跳楼自杀了。老张觉得自己买房养老,结果碰到这种事,认为小宋故意隐瞒事实,于是把小宋告上了法庭,请求撤销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

小宋则辩解说,他父亲是因为病痛跳楼的,而且是在楼道里跳的,不是在房子里面,所以他没有必要告知这一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中明确规定房子内部没有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而老宋是在房子外跳的,因此小宋没有欺诈行为。不过,考虑到老张确实对这个事情产生了重大误解,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合同无效,小宋需要返还老张定金,其他诉求不予支持。

老张作为一名老人,对于生死问题比较敏感,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小宋在合同中的承诺仅限于房屋内部,但从实际情况看,这种事件确实会对购房者心理产生影响。房屋交易不仅要考虑物质条件,还要兼顾心理因素,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对“凶宅”避之不及的原因。建议购房者在交易前,应尽量了解房屋的历史背景,尤其是低于市场价的房子,更要仔细调查。此外,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也能帮助购房者规避一些潜在风险。同时,卖家也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主动披露房屋的相关信息,避免后续纠纷。总的来说,房屋买卖不仅是经济交易,更是信任的建立,双方都应透明和诚实,这样才能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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