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房时竟不知前房主跳楼?法院判决撤销合同!】今日热点:未告知原房主跳楼坠亡购房合同被撤。在济南市槐荫区的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老张购买房屋未被告知原房主跳楼身亡,合同签订后老张发现真相,要求撤销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法院最终判定双方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并返还定金。

正文:
老张七十多岁了,为了安享晚年,挑选了好几个月的房子,最后看中了小宋名下的一套房子。双方经过多次商谈,终于在2023年11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老张要在签约当天支付3万元定金,如果违约定金不退,还约定小宋若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小宋还承诺房子没有任何权属纠纷,房屋内也没有发生过凶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老张按合同支付了定金。
第二天,老张通过邻居得知原房主小宋的父亲8年前跳楼身亡。老张觉得小宋故意隐瞒了这一事实,构成欺诈,于是把小宋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小宋解释说,父亲是在楼道窗户跳楼,并非在房屋内,所以不认为有告知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内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虽然小宋的父亲是在楼道跳楼,但这确实会影响购房人的心理。法院认定老张与小宋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并最终判决撤销合同,小宋返还3万元定金。
小编点评:
在买房过程中,购房者不仅关心房屋的物质状况,也很在意房子的历史背景。特别像老张这种买房养老的老人,更加敏感。小宋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披露父亲跳楼的事实,虽然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不一定有欺诈行为,但从人情和市场实际出发,这种隐瞒确实会影响买房人的心理。法院的判决也不是单纯从法律条文出发,还考虑了购房者的心理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于购房人来说,了解房屋的历史背景非常重要,尽可能通过靠谱的中介公司,签订详细的合同条款,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出卖人也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披露房屋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房屋买卖是大事,关系到双方的利益,交易前尽量了解清楚房屋的全部信息,签订详细的合同条款,规避潜在风险,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市场中介机构也应当提升服务质量,帮助买卖双方做出明智决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房屋交易市场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