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不超过市场价90%】济南市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申请条件包括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家庭没有自有住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租房市场价的90%。
正文: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及申请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缓解新市民、青年人居住问题。根据征求意见稿,新市民和青年人可以申请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具备本市相关区户籍,或持有相关区内派出所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二是在租住房屋所在区没有自有住房;三是没有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如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等。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租金标准,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租金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金的90%。具体的租金标准将由运营管理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测算,并通过泉城安居平台向社会公布。
这一举措将有效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为广大新市民和青年人提供更为经济实惠的居住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