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通知】济南市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将在2024年进行调整。其中,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基数调整为2200元,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基数调整为2010元。请各单位和银行按规定执行。
正文: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决定在2024年调整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根据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月缴存基数将为2200元,而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月缴存基数将为2010元。与2022年相比,两个档次的基数分别提高了100元和110元。通知还要求所有缴存单位和委托银行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确保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个人账户中。这一调整将有助于提升济南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