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调整通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根据通知,不同区域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分别为2200元和2010元。各单位和银行要严格执行,并及时将缴存的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
正文:
12月18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根据山东省政府的规定,济南市各区域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将有所调整。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2200元,而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2010元。通知要求各单位和受委托银行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将缴存的公积金及时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该通知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