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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城这一项目房屋征收安置房为华山片区中海锦城/首批711便利店即将开业/济南物管新规征收意见!涉及物业费及车位不得只售不租

楼市安春2021-04-23 13:57:02

济南这一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安置房定于华山片区中海锦城

近日,历城区人民政府对新建济南枢纽胶济铁路至济青高铁联络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补偿签约期限15日,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共涉及住宅约34户(以认定后实际签约户数为准)。

房屋征收范围为:南起胶济线黄台站东咽喉,沿胶济线北侧走行,跨大辛河后折向北,沿大辛河东岸走行,上跨工业北路至大辛河与小清河交汇处折向东北,接入济青高铁济南东站西咽喉,线路长度10.47公里,涉及征迁红线18米,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情况: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房屋征收红线范围内共涉及住宅约34户(以认定后实际签约户数为准),房屋面积约1400平方米,附属物面积约1490平方米。

搬迁过渡方式:房屋征收部门发放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自行寻找过渡用房。

过渡期限: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过渡起始时间自每户被征收人搬迁之日起计,截止时间拟定为2021年12月(最终以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间为准),的自之月起临时安置费增加一倍支付(临时安置费每月不足1500元的,临时安置费按照1500元加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应的临时安置费予以支付)。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0元;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因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为在建房屋,被征收人需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限内每月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

附属物补偿:被征收房配套建设的储藏室等附属设施,由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货币补偿。

4月28日三店齐开

济南首批7-ELEVEn连锁便利店即将开业

4月28日,全球连锁便利店品牌7-ELEVEn将在济南正式开门营业,洪楼广场店、宽厚里店、海信龙奥九号店三店齐开。

开业当天7-ELEVEn便利店将在历城区洪家楼广场举办开业庆典活动,并为济南市民带来超多优惠爆品和现场专属福利。

为了保证店内鲜食商品的新鲜健康,口味常新,山东7-ELEVEn从制造端到零售端都具备完善的冷链系统与品控规范,开店前期,便在山东率先布局了专用的鲜食工厂,以前端的销售数据来指导安排专用鲜食工厂的产品研发和生产。

经过7-ELEVEn品牌方、历城控股集团及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所属济西农业前期精心筹备和选址,7-ELEVEn济南首批三家店铺将隆重开业,后续,也将会在全市范围内全方位推进连锁加盟店布局。

济南物管新规征收意见

物业费调整由业主大会决定

车位不得只售不租

4月20日,济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济南市住建局长陈勇对《草案》进行了说明。

本次《草案》中,涉及很多和我们日常居住物业相关的改变:

1.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共有面积不少100平米;

2.业主可参加物业承接检查,有权免费查询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3.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决定建立业主委员会离任审计制度;

4.物业费调整由业主大会决定;

《草案》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付费方式和标准,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物业费可以采取包干制和酬金制等方式,具体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物业费确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人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5.未售车位不得只售不租,对外租赁期限不能超6个月。

为缓解停车难题,《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库),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业主停放需要。

在满足业主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位(库)出租给物业服务区域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物业服务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应当优先投入使用。车位(库)尚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规划以外的车位。

占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的,相关收费和管理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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