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了全市近期安全事故情况,并出台《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十不准”规定》。 根据规定,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昨天,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了全市近期安全事故情况,并出台《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十不准”规定》。
根据规定,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者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实施信用惩戒及处罚。机动车、电动车不准进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作业。违者责令整改,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信用惩戒。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参建的在济在建项目全面停工检查,不准擅自复工。对发生事故的参建各方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信用惩戒及处罚,取消工程评奖评优资格,对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发生一般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至2个月;发生较大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至3个月;发生重大事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至4个月;同时暂停相关责任人执业资格6个月以上,限制单位招投标资格6个月以上,直至清出济南建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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