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丁字山东路49号,土地实测面积为5745.22平方米,实际用途为住宅,实际土地使用人为济南机床改造中心。
根据济南市城市改造规划,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因实施经十一路改造项目,欲征收以下国有土地上房屋:
1.丁字山东路49号,土地实测面积为5745.22平方米,实际用途为住宅,实际土地使用人为济南机床改造中心。
2.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主地,北临道路,西临济南铅笔厂,东临德兴街,南临道路,土地实测面积为6848.80平方米,实际用途为住宅,实际土地使用人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德兴西街中段路东,土地实测面积为21.65平方米,实际用途为环卫设施,实际土地使用人为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
4.德兴西街2号西侧,土地实测面积为62.88平方米,实际用途为住宅,实际土地使用人为济南电焊机厂。
如有对以上土地权利持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申明情况。无异议,我指挥部将对现使用人参照享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征收。
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指挥部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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