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为各种原因,周先生没有给父亲和继母赠与自己的房屋办理过户手续。后来,继母的儿子要求分割该套房屋,他不知道如何处理?近日,周先生来到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因为各种原因,周先生没有给父亲和继母赠与自己的房屋办理过户手续。后来,继母的儿子要求分割该套房屋,他不知道如何处理?近日,周先生来到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案件简介:
2005年,在母亲去世5年后,父亲经人介绍和孙某领证结婚。婚后,两位老人购买了一套住房,产权登记在父亲的名下。由于他们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我和妻子一直与两人共同生活,照顾他们。2013年、2015年,继母和父亲相继去世,我和妻子就居住在老人留下的房屋里。
2016年8月,继母的儿子张某提出对该套房屋进行分割。此时,我拿出父亲和继母留下的公证遗嘱。遗嘱中,两位老人表明因为我和妻子尽到了赡养义务,决定将这套房产无偿赠与我和妻子。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我们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张某却认为房屋产权没有在我和妻子名下,就说明赠与合同没有实际履行,房屋仍然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请问律师:父亲和继母的这份遗嘱有效吗?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处理?
山东舜翔律师集团副主任苏红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结合到本案中,赠与人已经死亡,受赠人对该赠予合同已经履行了道德义务且已经过公证。该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周先生可以咨询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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