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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过一周 3000平方米违建还没拆

济南时报  2017-06-26 15:02

[摘要] 3000m违建仍然没有要拆除的迹象 6月19日,本报曾以《两度被要求停工 长清3000㎡违建仍疯长6年》为题,对长清区平安街道一处4层未完工建筑进行报道。

3000m违建仍然没有要拆除的迹象 6月19日,本报曾以《两度被要求停工 长清3000㎡违建仍疯长6年》为题,对长清区平安街道一处4层未完工建筑进行报道。一周过去了,这处违建仍无拆除迹象。就此,长清区政府、平安街道办事处解释称,该违建存在民事纠纷,法院正在审理。对于该说法,被该处违建侵占了土地的来先生提出质疑,纠纷和他并没有关系,有纠纷的是旁边刘先生的地,“那栋建筑不仅建在了刘先生的地上,还占了我的地,不能因为旁边的地有纠纷,就把我连累了吧。”

究竟是什么样的纠纷导致违建迟迟没被拆除? 刘先生称,2003年,他以217万元的价格拍得来先生旁边的那块土地。随后,拍卖现场的一名男子找到刘先生,希望刘先生可以出售一部分土地给他,而这名男子,就是现在那栋4层建筑的建设者王某。

在王某提出购买土地的意愿后,刘先生和他签订了转让意向协议书,后来王某向刘先生支付了部分预付款。不过,事情的发展出乎了刘先生的意料,他拍得的那块土地因为缺少相关资料,迟迟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008年,王某提出,要在我准备转让给他的那块地上放点东西,我当时也没多想,就同意了。”刘先生说,没想到,王某用围墙把地圈起来,在上面盖起了房子,直到盖成了现在的样子。

“虽然我们之间有转让意向协议,但直到现在我都办不出土地权证,更别说王某在上面盖的房子了,肯定是没有合法手续的,那不就是违建吗?”刘先生介绍,现在省高院将要审理的,只是他们之间的转让意向协议书是否有效,并不是土地归属权,更不是厂房违建民事诉讼。

刘先生表示,所谓的纠纷土地,仍然登记在拍卖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司名下,也就是说,他从2003年6月拍地至今,一直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更无法将土地转让,“相关部门答复中的‘土地涉及纠纷’,并不影响地上违建的认定和拆除。我作为拍卖公司确定的成交确认人,都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章建设的王某是以什么手续建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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