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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高架桥下涉公违建店面还在运营 当年曾是“特批”

济南时报  2017-03-31 14:07

[摘要] 距离3月31日后拆除期限仅剩一天,位于顺河高架下的舜和茶城仍没自拆动静。与其隔经七路相对的博羽羽绒服广场已空无一人、淘淘花卉市场部分业主也正在搬迁。一个个画着圆圈的“拆”字,提醒着所有店主和过往行人——这片顺河高架下的建筑属“违建”。

顺河高架桥下涉公违建店面还在运营 当年曾是“特批”

30日,顺河高架下的淘淘花卉广场仍在正常营业。

鲁网3月31日讯 距离3月31日后拆除期限仅剩一天,位于顺河高架下的舜和茶城仍没自拆动静。与其隔经七路相对的博羽羽绒服广场已空无一人、淘淘花卉市场部分业主也正在搬迁。一个个画着圆圈的“拆”字,提醒着所有店主和过往行人——这片顺河高架下的建筑属“违建”。那些无所行动的店家仍然相信,只要手中有合同就不会被撵走,而且出租给他们铺位的甲方济南柏宁公司也有和“公家”签订的承租合同。30日,本报记者采访到济南柏宁公司老总王东波。他说起这片建筑曾有“特批”的来龙去脉,也表态“有义务支持拆违拆临”,但还有两点“请求”——给点时间、给点政策。

是中间商,还是幕后东家?

这几天,想要采访王东波的媒体记者很多,但都被他推掉或由公司员工婉拒。在媒体报道和外界说法中,济南柏宁公司被描述为顺河高架下的承租中间商,他们与济南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签有合约,然后再分别租给舜和茶城、博羽羽绒服广场和淘淘花卉市场等百余商户。不管怎样,“涉公违建”这几个字似乎给济南柏宁公司增添了一种神秘色彩。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名字中含有“柏宁”二字的济南企业有3家,分别是济南柏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济南柏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舜和茶城市场管理分公司、济南柏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淘淘花卉市场管理分公司。其中,柏宁实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2003年6月13日成立,登记机关在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外,柏宁实业官网显示,该公司下辖多个产业,既有茶城和花卉市场,也有柏宁水族、柏宁文化甚至柏宁学堂等。

根据王东波出示的《场地租赁合同》,济南柏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与济南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甲方)签订合同,时间为2007年2月27日,有效期15年。今年,刚好是合同的第10年。根据合同,柏宁实业承租的区域为“顺河高架桥下杆石桥桥下以北两段、以南一段场地,共计约6000平方米”。根据合同约定,柏宁实业初给道桥处的年租金为52.5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每年按2.5万元的比例递增,如今已达70多万元/年。王东波说,租金上月对方还在正常催缴。

据称,柏宁实业从道桥处承租场地后,再转手把铺位租给业户,包括舜和茶城内的店铺主、淘淘花卉市场内的花店主、爱义行洗车店、博羽羽绒服广场等的商家。

是“特批”,还是招商引资?

市中区泺源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采访时称,“此次公布的桥下违建牵扯到历史问题,早些年也获得过济南市相关部门特批。但违建就是违建,桥下肯定没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顶多有和道桥处签的租房合同,现在我们联合道桥处共同负责桥下拆违。”

为何被称为“特批”?2002年10月16日,济南市外环路管理处向市城管局提交了《关于对高架路下部分场地进行整治利用的请示》,文中称,“我处所管理的顺河高架路下数块场地,由于使用不力,有些甚至闲置多年,因而造成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普遍较差的局面,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鉴于此,经与有关单位商定,拟将杆石桥南北四块场地用玻璃幕墙装饰成‘汽车展览厅’……”文件上的批示回复为“同意。1、汽车展览厅先做一块看看效果。装饰工程不要造成对大桥任何损伤,确保大桥设施安全;2、加强责任制,确定把大桥管理好。”

为何称为“招商引资”?2003年7月4日,市中区政府曾向市政府提交过《关于建设虹桥商业广场的请示》,目的也是“改善辖区顺河高架桥一线脏、乱、差的环境,提高老城档次,加快经济发展,我区拟利用高架桥的特殊地势,在文化西路至经四路高架桥下采用现代化钢架结构和玻璃幕墙造型,建设虹桥商业广场”。该请示提到,“该商业广场项目由济南柏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建设。”

30日下午,道桥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协议是原来多少年前的协议,现在成了违建了,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去落实,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异议。当时环境脏乱差,他们搞一个场地经营,协议上写得都很清楚。”

是行义务,还是“要点政策”?

根据王东波出示的《场地租赁合同》,第九条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王东波读到这一条时突然说,“对,我可以起诉!”随即,王东波又对记者说,“我不想起诉,我更不想要政府的赔偿,我们有义务支持拆违拆临。”他笑着说,“我只有两点请求:给点时间、给点政策。”

王东波给记者解释了什么叫“给点政策”:“这里拆了之后可以做停车场呀!只要让我们运营停车场就行,延长一下合同时间。我收不到租金了,收点停车费就是了。当初我们投资1000多万元,现在还没有收回成本呢。”

不过,对于王东波的这一要求,道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市里拆违拆临,将来这里会有个总体规划,不是谁说了算的。”

10年前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其条如此约定,“租赁场地用途:为改善该区域环境和美化市容市貌,本场地乙方可作为停放汽车及其他项目的展销使用,本场地可以搭建钢架结构和玻璃展厅用以展示和销售……”

30日下午,市中区城管执法局泺源中队队长吴钧又来到顺河高架路下,给业户们再次开展宣导工作……

●延伸阅读

当年环境整治及建设始末

2003年前后,因杆石桥区域高楼林立、金融机构众多,一度被称为济南的“CBD”。当年7月,即有媒体曾以《谁在煞CBD的风景》为题,报道过顺河高架(杆石桥段)的杂乱景象:“高架下由于先天桥体漏水、桥下流水、四周空旷的局面,变成了个大杂院……”

其实,早在2002年10月16日,济南市外环路管理处曾向市城管局递交过《关于高架路下部分场地进行整治利用的请示》。在这份文件中,外环路管理处曾想把“杆石桥南北四块场地用玻璃幕墙装饰成‘汽车展览厅’”,并且“自来水公司大门前两块场地由该单位承租改造围挡建成停车场”。这份请示认为,改造建成后“将为顺河街增加一道亮丽风景线,为市容市貌增辉”。

2003年7月4日,市中区政府曾向市政府提交过《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虹桥商业广场的请示》,“采用现代化钢架结构和玻璃幕墙造型,建设虹桥商业广场”。这份文件中,提到了柏宁公司。“该商业广场项目由济南柏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总投资5000万元,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主营服饰、餐饮、商务贸易等。项目建成后,将彻底改变该区域的建筑、卫生环境,形成一个现代化的整洁、明快、敞亮的商业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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