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冯女士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度假别墅一套,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为当年年底。2016年9月,开发商给冯女士送达《交房通知书》,该通知书落款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
2013年,冯女士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度假别墅一套,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为当年年底。2016年9月,开发商给冯女士送达《交房通知书》,该通知书落款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
开发商违背合同中的交房期限约定,并篡改《交房通知书》时间伪造相关证据,造成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的假象。冯女士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开发商既不承认延期交房,又拒绝支付违约金。为维护合法权益,冯女士聘请律师代其提起诉讼。律师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想要赢得案件主动权,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材料,建议冯女士向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对冯女士案件进行分析,并对保全证据的过程进行方案设计:冯女士带领公证员前往售楼中心,对所要保全的内容进行拍照录像录音等。
公证员根据事实制作工作记录,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出具公证书。根据公证员的案后回访,齐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已经作为证据材料之一提交至法庭,成为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之一。
反思:2016年来,济南楼市一直火爆,虽遇政策性“冷空气”,市民购房热度依旧不减。市民在遇到延期交房、房屋瑕疵、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时,不妨通过公证将房屋现状保全,用于日后维权依据。
齐鲁公证处总部地址:二环东路3218号发展大厦B座5层、6层
国内业务电话:
88119364、88119380
涉外业务电话:
88119388、88119387
历下区办证点地址:趵突泉北路1号开元广场一期111号商铺二楼
联系电话:88119350
高新区办证点地址:济南市经十路6599号普利广场9层
联系电话:18053101821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点地址:市中区站前街9号3楼3045窗口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