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觉得被骗了,但是律师告诉我,即使打官司,赢的可能性也很小……”家住济南的刘先生本想买套二套房,没想到定金交了以后,房没到手,反损失了3000元。
“我觉得被骗了,但是律师告诉我,即使打官司,赢的可能性也很小……”家住济南的刘先生本想买套二套房,没想到定金交了以后,房没到手,反损失了3000元。对此,21世纪山东中住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解先生表示,由于刘先生当时资金困难,无法缴纳和服务费,还帮助他申请了暂缓追加服务费,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不退。
买方:首付比例30%变40% 交纳日期一再提前
刘先生通过山大路附近的21世纪不动产中住北岸新都店内的置业顾问崔女士推荐,看中洪家楼附近一套125平方米的二手房,总价为140万元。刘先生与家人商量过后,2016年11月23日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1万元作为定金。
“当时商量好4个月内交首付42万,首付比例是30%。并且合同里写明如果卖方不卖了,返还双倍定金,我不买了定金不退。但是当时中介没有给我合同,只给了一张定金条,而且不让我给合同拍照。”刘先生说,初因为房主想具体注明合同时间,所以合同一直保存在中介。后来自己想拿走时,中介便以当时没有缴纳中介费为由,将合同扣押,并且不让自己拍照留证。
2016年12月19日,刘先生接到中介打来的电话,因为国家政策变化,购房首付款从30%提高到40%。第二天与房主再次商讨购房事宜时,房主以“缺钱”为由,原本“四个月内”交上的首付款需要“10天之内”交付。“看到我的钱能凑齐,又改口如果能够第二天将钱交给他,第二天就办理过户。”刘先生说。
刘先生说,他难以接受,遂决定终止买卖。刘先生要求对方不用双倍返还,只要将1万元定金退回即可。据刘先生说,对方只同意给自己7000元,并让他在一张手写的收条上签字,这张收条上一行字注明“买卖合同终止。房主所打定金收到条自动作废。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中介:客户资金困难 无法缴纳和服务费
刘先生说,此后自己在网上搜索发现,那套房子在房主还未与自己解除合同之时,就在58同城上贴出出租信息。通过保留的截图可以看出,12月1日发布的一条出租信息与刘先生想要购买的那套房屋的位置、户型、楼层、装修全部相同,租金为2400元。“这套房在12月19日时就以147万元的价格与别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他说。
刘先生感觉被骗,想要起诉对方,但律师却告诉他,由于他在收条上签了字,就表示他对收条上“互不追究责任的说法”表示认同,因此即使起诉也很难打赢。
随后, 一后,21世纪山东中住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解先生致电律师:双方签订正式协议 应按照合同执行
随后, 关于中介费用,胡春雨表示中介费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签订了正式协议,就表示中介所起的作用已经达成,《合同法》规定原则上只要交易达成就需要提供报酬。如果仅仅是支付定金,则此时交易还没有达成,但毕竟中介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可以合理补偿一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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