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村的村书记在村西头公用地皮上建了一排房子,建房之前也没办任何手续,擅自就把房子建起来了。”近日,长清平安街道冯庄村村民冯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我们村的村书记在村西头公用地皮上建了一排房子,建房之前也没办任何手续,擅自就把房子建起来了。”近日,长清平安街道冯庄村村民冯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冯先生告诉 随后, 对于这座房屋,济南市国土局长清分局工作人员称,今年9月份,他们接到了相关反映,经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是耕地,“建房子的地方原来是个坑地,后来建房的时候,并没有得到国土部门的许可,所以这处房子没有合法用地手续。”
“该建筑属于违章建设,没有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和用地手续,应该依照土地管理法依法查处。依照《土地管理法》,调查看是否违反土地利用规划。”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违反,国土部门应当进行行政处罚,进行罚款或限期自行拆除。如果没违反,进行罚款或没收非法建筑物。不过,国土部门并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利,需要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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