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槐荫区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在11月30日前,被征收居民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建议送至位于丁字山路12号强生出租公司院内的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
近日,槐荫区经十一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在11月30日前,被征收居民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建议送至位于丁字山路12号强生出租公司院内的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
经过前期摸底调查,经十一路棚改项目需征收房屋涉及国有单位47个,城市居民房屋4760户,建筑面积大,涉及户数多。因此,此次发布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拟将签约期限定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140天内。
为给被征收人提供多种选择,此次征收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安置房位于项目东侧A3地块与项目南侧D1地块和F地块,共提供安置房源4100套,从50平方米到190平方米不等。其中,主力户型集中在62平方米,共1086套。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在90天内签订协议并交验空房,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25%的奖励和3万元搬迁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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