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济南市历城区人民 决定对洪翔路东地块旧城改造项目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 洪翔路东旧改项目东至全福河,西至洪翔路,南至七里堡路,北至铁路用地。
为了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济南市历城区人民 决定对洪翔路东地块旧城改造项目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 洪翔路东旧改项目东至全福河,西至洪翔路,南至七里堡路,北至铁路用地。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共涉及居民195户,房屋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非住宅2户,房屋面积约21000平方米。
根据方案,该项目补偿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其中,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等因素评估确定。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建筑面积小于46平方米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住宅设计低套型面积进行房屋安置或者按建筑面积46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实行回迁安置的,低套型面积标准之内的差价,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超出低套型面积标准对应面积的价款,由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承担。结清差价后的房屋产权归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 。
货币补偿集中签约期后,被征收人或符合房改条件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按通知要求参加选房并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产权调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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