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9日下午,记者在济南中院了解到,三联锦绣苑房屋买卖纠纷司法集中处置工作将于11月底结束。目前,已有123名“五证”不全购房者领到执行款,126名“五证”齐全购房者领取了评估报告书。
29日下午,记者在济南中院了解到,三联锦绣苑房屋买卖纠纷司法集中处置工作将于11月底结束。目前,已有123名“五证”不全购房者领到执行款,126名“五证”齐全购房者领取了评估报告书。
9月19日,三联锦绣苑项目房屋买卖纠纷的司法处置工作全面启动。截至10月26日,“五证”不全的商品房购房者中,有155名与开发商三联集团、三联城建达成了调解协议。123名购房者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已经执行到位,共计发放执行款5791.4万元。
“五证”齐全的商品房购房者中,有132名与三联集团、三联城建共同提交了人民调解申请。9月30日,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选定评估单位对所购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10月15日已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书。截至10月26日,126名购房者领取了评估报告书。目前,已有20名购房者与三联集团、三联城建达成调解协议。
济南中院副院长孙永一解释说,对于“五证”不全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应将收取的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还应赔偿购房者80%的利息损失。因购房者明知开发手续不全仍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依法应自行承担20%利息损失。
对于“五证”齐全的房屋,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由于开发商已经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即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已不具备,依法应当解除合同,由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的差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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