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10日下发补充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与楼市限购细则按同一时间执行,以10月3日零时为节点,之前网签的仍执行20%首付标准。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10日下发补充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与楼市限购细则按同一时间执行,以10月3日零时为节点,之前网签的仍执行20%首付标准。
10月2日,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对公贷政策进行调整,两人及以上缴存家庭贷款额从此前的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由60万元降为50万元),单人缴存的贷款额从40万元降为3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由35万元降为25万元)。首套房首付由20%增至30%,二套房首付40%,三套停贷。施行日期为通知印发之日。
补充通知仅对新政执行时间进行了调整,与限购细则一致,10月3日零时前网签的,按原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首付20%,两人贷款额70万元(三县60万元),单人贷款额40万元(三县35万元);10月3日零时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贷款额降低,首付比例提高,意味着后网签的购房职工,需要多掏首付款不说,还有可能得通过增加商贷来满足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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