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前期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立案执行等程序,今天下午,市中法院举办三联锦绣苑部分购房群众购房款集中执行发放仪式,为5户购房群众发放购房款和利息共计195.6万余元。
“我以为交的钱打水漂了,没想到今天还能领到钱,真是太高兴了!”今天,在市中法院三联锦绣苑项目司法处置工作组,77岁的艾女士激动地说。经过前期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立案执行等程序,今天下午,市中法院举办三联锦绣苑部分购房群众购房款集中执行发放仪式,为5户购房群众发放购房款和利息共计195.6万余元。
艾女士是今天领到购房款和利息的购房群众之一。2006年9月,艾女士拿出辛苦积攒的10万元缴纳了购房款。没过多久就得到了三联资金链断裂的消息。原以为这10万元没有指望了,前些日子艾女士却从孩子那里听到了市委、市政府启动司法程序解决三联锦绣苑遗留问题的消息。加上利息,今天艾女士夫妇领到了14.7万余元。
据市中法院副院长门洪科介绍,今天领到购房款和利息的5户购房群众分别于2005年1月、2005年3月、2006年1月、2006年9月、2007年12月与三联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购买锦绣苑小区房屋,并支付了10万元至30万元数额不等的购房款。今年9月19日,三联锦绣苑房地产纠纷集中司法处置工作开始后,5户购房户按照济南中院、市中法院公布的处置方案,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时间来到市中法院,并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与三联城建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
门洪科告诉记者,截至今天中午12点,共有购买五证齐全房屋的85人来院申请调解、评估,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的71人来院进行申请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法院共对31户与三联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了司法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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