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买房借的是名字还是钱财?亲兄弟也要明算账

都市女报  2016-09-02 08:13

[摘要] 张甲和张乙是兄弟,2000年张乙参加单位房改,购得房改房一套,因为母亲年事已高,张乙未在该房屋居住,而是一家人与母亲同住。2008年,张甲因为孩子上学和工作原因,入住张乙的这套房改房。2013年,母亲去世后,张乙怕睹物思人,提议想搬回自己家中居住,要求张甲腾房。

案例——

张甲和张乙是兄弟,2000年张乙参加单位房改,购得房改房一套,因为母亲年事已高,张乙未在该房屋居住,而是一家人与母亲同住。2008年,张甲因为孩子上学和工作原因,入住张乙的这套房改房。2013年,母亲去世后,张乙怕睹物思人,提议想搬回自己家中居住,要求张甲腾房。此时,大哥张甲称该房屋系其所有,当时房改购房时是他出了10000元钱,是借名购房,虽然弟弟张乙是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但是实际上他是房屋的实际所有人,拒不搬出涉案房产。弟弟张乙对哥哥张甲的说辞有意见,称当时是向大哥借钱购房,所有的手续都是写的自己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是自己的名字,之所以同意大哥居住也是考虑到当时借钱了,但是钱已还清。无奈之下,弟弟向法院起诉,要求哥哥张甲腾房。

解析——

本案的关键是购房款1万元是借款还是借名。张甲称其是实际所有权人,但是没有相关证据能证明其主张,涉案房产的一切手续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名字都是张乙,根据法律规定,张乙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其作为所有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张甲腾房的诉求应当得到支持。

至于张乙所称的二人之间是借款行为,也显示出了亲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往往没有任何证据,是出于亲人之间的信任作出的。中国有句古话:“亲兄弟,明算账”,如果当时借款时书写借条,还款时出具收条并收回借条,两兄弟间就不存在这笔糊涂账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济南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