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济南市于8月至11月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的重点在于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发布虚假房源、赚取差价等10类行为。
昨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济南市于8月至11月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的重点在于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发布虚假房源、赚取差价等10类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在济南市从事房屋居间、代理经纪服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分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重点整治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以下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出房屋赚取差价;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其他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同时,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开展相关房地产金融服务的行为。
8月份,中介机构已经开展自查自纠,9月份,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按照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将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移交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中介机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将其清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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