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济南市中、槐荫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日前相继发布通告,确定双龙旧城更新项目B1、B2地块和槐荫街117号危房改造项目A地块征收冻结范围。
济南市中、槐荫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日前相继发布通告,确定双龙旧城更新项目B1、B2地块和槐荫街117号危房改造项目A地块征收冻结范围。
其中,双龙旧城更新项目B1、B2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双龙项目A地块,西至青龙山,南至双龙村,北至双龙项目A地块,具体门牌号为郎茂山路41号。冻结期限从2016年5月31日至2017年5月31日。同时,根据市中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30日,征收补偿按照《双龙旧城更新项目B1、B2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槐荫街117号危房改造项目A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东至槐荫街,西至排水沟,南至71号住宅楼,北至经六路延长线。包括槐荫街单号57-65号、69号、单号117-135号,各门牌号含所有旁门、副门牌。冻结期限从2016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6日。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期间:办理房屋析产、过户;办理户口迁入及分户(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者除外);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以及存在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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