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请回迁居民按上述时间持《济南市私有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或《济南市公有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到洪楼南路3号隆悦花园1号楼1层办公室办理相关回迁事宜。
尊敬的回迁居民:
济南市历城招待所片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已竣工,定于2016年3月19日开始回迁。具体时间安排为:2016年3月19日,新2号楼1单元;2016年3月20日,新2号楼2单元;2016年3月21日,新3号楼1单元;2016年3月22日,新3号楼2单元;2016年3月23日,新4号楼1单元;2016年3月24日,新4号楼2单元;2016年3月25日,新5号楼1单元;2016年3月26日,新5号楼2单元;2016年3月27日,新5号楼3单元。
请回迁居民按上述时间持《济南市私有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或《济南市公有住宅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到洪楼南路3号隆悦花园1号楼1层办公室办理相关回迁事宜。过渡期限截止日为2016年3月31日,未按期办理回迁的居民,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费。
咨询电话:66899736
特此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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