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丈夫有外遇与妻子离婚儿子名下房产如何分割

济南时报  2016-03-09 08:03

[摘要] 2003年,刘女士和胡先生登记结婚,2005年初她生下一儿子。2008年,夫妻两人购买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考虑到国家今后可能要征收遗产税,夫妻两人决定将房子登记在孩子一个人名下。

案情简介:2003年,刘女士和胡先生登记结婚,2005年初她生下一儿子。2008年,夫妻两人购买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考虑到国家今后可能要征收遗产税,夫妻两人决定将房子登记在孩子一个人名下。2009年底,刘女士发现丈夫有外遇,准备通过诉讼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刘女士问,登记在儿子小胡名下的房产产权属于儿子一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小胡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尽管该套房屋登记在他们的儿子名下,但购买房屋时小胡并未进行出资,实际出资人是杨女士夫妇,因此该套房屋属于家庭共同财产。该套房屋应当作为家庭共同财产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割。简单说,刘女士、胡先生、小胡都应当分得该套房屋的1/3。如果该套房屋尚有按揭的,则应该在减去债务后由三人进行平均分割。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有时将房屋产权只登记为未成年子女一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该未成年子女,而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因此,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通常仍然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有财产。但是,对于因房屋产生的债务,应由夫妻负责偿还。

简介:面向基层,服务百姓,齐鲁遗嘱库为六十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遗嘱咨询、免费遗嘱起草、免费遗嘱保管,力争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齐鲁遗嘱库预约电话0531- 88812338,88812336。地址:济南市经四路269号东图大厦8楼826室。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济南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