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林远花费百万购买一处住宅,随后被有关部门告知属于违章建筑,需要拆除。他找到卖方,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并承担损失,却遭到拒绝。近日,林远来找到山东乐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淮明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林远花费百万购买一处住宅,随后被有关部门告知属于违章建筑,需要拆除。他找到卖方,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并承担损失,却遭到拒绝。近日,林远来找到山东乐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淮明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案件详情:2013年,张海在济南仲宫镇建筑了一处住宅。该处住宅是在未取得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立的,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015年9月,有关部门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对张海进行罚款,并要求他限期拆除违章建筑。
张海缴纳罚款之后,并未拆除该处违章住宅,而是通过个人中介,以100万的价格将该处住宅出售给林远,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随后,林远又在住宅中增添了其他建筑物。2015年11月,林远购买的此处住宅遭遇强拆,此时,他方知自己购买的住宅属于违章建筑。
林远找到张海,要求张海返还购房款100万,并补偿经济损失。张海不同意,声称这处住宅在缴纳罚款后,已经属于合法建筑,现在是林远又增加了建筑物,与他无关。林远不知如何处理此事,来咨询双方的合同是否有效,100万购房款能否追回?
山东乐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淮明点评: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本案中,张海明知出卖的住宅是违章建筑,未取得合法手续,继而卖给林远,从而使林远遭受较大损失,是明显的民事欺诈行为。尽管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这一买卖合同的标的本身是不合法的,因此这一合同为无效合同。
又据《合同法》规定“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所以,按照处理无效合同的法律规定,林远可以要求张海返还购房款。
在此,李淮明提醒购房者,在买房之前,一定要仔细察看房产的相关证件,不要盲目购买,谨防上当。
链接:李淮明,中国民进山东法专委委员,法学本科毕业。执业17年来,先后办理各种案件500余起,担任过30余家企业及政府单位的法律顾问。执业以来,坚持“乐己达人、和谐至公”的执业理念,擅长重大、疑难民商案件的代理和刑事案件的辩护,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和公司法律案件的代理及相关法律事务协商、谈判等方面有独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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