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楼上落水泥块砸中汽车两户邻居被判赔偿

都市女报  2016-02-20 08:12

[摘要] 2015年10月的一天下午,在家午休后的陈先生下楼取车准备去上班,猛然发现汽车引擎盖上有明显的凹陷和残存的水泥粉末,车旁有掉落的水泥碎块。由于赶着上班,陈先生没有深究此事。三周后,陈先生的车又在同一位置被水泥块砸中两次。

2015年10月的一天下午,在家午休后的陈先生下楼取车准备去上班,猛然发现汽车引擎盖上有明显的凹陷和残存的水泥粉末,车旁有掉落的水泥碎块。由于赶着上班,陈先生没有深究此事。三周后,陈先生的车又在同一位置被水泥块砸中两次。

忍无可忍,他便到派出所报警,随后又将楼上两户邻居戴某和蒋某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车辆维修的损失1400元。由于陈先生家与楼上两户邻居戴某和蒋某之前就有矛盾,他在自家窗户外安装了6个摄像头。起诉时,他向法庭递交了能够证明水泥块抛自窗户正上方的视频证据。

陈先生认为楼上两住户戴某、蒋某存在抛物的可能,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戴某、蒋某则均提出自己没有向下抛物,根据陈先生的录像显示,也不能排除他自己抛物砸中自己汽车的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案中,戴某、蒋某作为居住在楼上两户的业主,在现有证据难以证明具体侵权人是谁,而他们又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下,戴某和蒋某均存在侵权的可能,故认定戴某、蒋某作为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应对陈先生的损害给予补偿。法院遂判决戴某、蒋某分别承担陈先生车辆损失的一半即700元。

【律师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本案中,戴某、蒋某均未能证明自己存在免责事项,在不能确定实际加害人时,推定戴某、蒋某为可能的加害人,既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也警示人们对自己管控之物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管理。

刘纯清,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秉承“做律师先做人”的理念。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济南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