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在有人私自在楼前10米左右的地方打水井,这肯定会对楼体的安全产生威胁。”16日,市民吴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鲁商凤凰城小区存在私自开凿水井一事。水利部门回应称,开发商前
“现在有人私自在楼前10米左右的地方打水井,这肯定会对楼体的安全产生威胁。”16日,市民吴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鲁商凤凰城小区存在私自开凿水井一事。水利部门回应称,开发商前期已办理相关手续,不属于水事违法行为。
据吴先生介绍,他购买了鲁商凤凰城小区11号楼的一处房产,目前房屋正在建设当中,尚未交房。7月中上旬他前往工地查看房屋建设进度时发现,在11号楼东侧,有人正在私自开凿水井。“当时小区规划和售楼人员介绍时都没有提及开凿水井一事。”吴先生称,他向专业人员咨询,被告知如果水井距离楼体过近,可能造成地面下沉。
吴先生也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了此事。济南市水利局回应称: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实,该小区开发商已在济南市水利局办理了取水批复手续,批复允许开发商在小区内自选位置开凿水井六眼,因此凿井行为不属于水事违法行为,关于是否对楼体产生影响问题不属于水利部门管理。
16日下午,记者试图与鲁商凤凰城开发商取得联系未果。随后记者从一位建筑人员那里了解到,开凿地下水井是否会造成地下水流失,导致建筑物沉降,这与井的深度、地质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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