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市民杜先生向本报反映,由于房产证与 簿地址不一致,导致出售房屋时不能正常办理过户。
市民杜先生反映,由于房产证与 簿地址不一致,导致出售房屋时不能正常办理过户。
杜先生介绍,他将要出售的房子是机床四厂宿舍,购房时房产证地址为高新区机床四厂路,由于2008年该路名被注销,他随后 时, 簿上的地址显示为历下区颖秀路。近日,杜先生打算售出这套房产,办理过户时,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知需开具地址变更证明,“我后来找到舜华路派出所,但是一直开不出来。”杜先生称。
“买房子的人已经付了首付款20多天,却卡在了过户这一关。”杜先生说,自己所售的房子是 ,购房者在意的是能否让孩子就读历下区历元 ,房产证地址不归属历下区可能会造成影响。
历下区民政局区划地名科工作人员表示,颖秀路归高新区管理,各类证明应由高新区各派出所出具。
舜华路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新区并不属于独立的 区划,居民都 在历下区和历城区,属于挂靠 ,房产位置、管辖范围都属于高新区。
所以,当事人的情况只能开具“高新区机床四厂路”变更为“高新区颖秀路”的证明,无法按当事人要求变更为“历下区颖秀路”。
通过拨打济南市房管咨询热线了解到,一般情况下,市民申请过户时,直接按原地址下发新证,除非过户双方要求变更房产证地址。当事人的要求需要由派出所出具证明,随后到历下区房管局申请,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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