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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房管局称将撤销代办证中介 属遗留问题

济南时报  2015-04-24 01:30

[摘要] “这是机构改革不彻底所致,属于历史遗留问题。”22日上午,天桥区房管局副局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傅先生就本报当天刊发的《中介公司设在房管大厅 法人代表是在编人员》一文回应称,该中介之前确属局属企业。

“这是机构改革不彻底所致,属于历史遗留问题。”22日上午,天桥区房管局副局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傅先生就本报当天刊发的《中介公司设在房管大厅法人代表是在编人员》一文回应称,该中介之前确属局属企业,2009年与该局剥离隶属关系,成为完全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为摆脱争议,该局计划尽快取消代理业务并撤销中介公司。工商部门称,房管中心是该中介的法人股东,该中介还有房管中心的法人股份。而济南审计部门称,该中介负责人是在编人员,按规定在机关和企业只能二选一。

【房管部门】

中介曾隶属房管局,两年前就想取消代理业务

“这个中介已经运营十多年了,以前的确是房管局下属企业。”22日上午,在天桥区房管局四楼会议室,傅先生告诉记者,济南天广信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于2003年注册成立,主要是为了方便市民办理房产证业务。2009年,济南市发布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部门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此背景下,该中介与房管局脱钩,成为完全自负盈亏的企业,房管中心作为差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向该公司拨付一分钱经费,该中介也没有向房管局上交一分钱收入。

既然中介和房管局没有任何关系,为何企业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却是房管中心副主任师先生?对此,傅先生解释,师先生属于事业单位工人编制,早是房管局的维修电工,后来在天桥区房管局某科室担任科长职务,中介公司组建成立后,局里安排其分管负责该企业,机构改革调整后,由于师先生任职时间较长又比较熟悉中介业务,就没有更换他人。

傅先生表示,事业单位政企分开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一个过程,他们曾就师先生的身份问题咨询过财政、工商和审计等多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如此安排没有问题。他透露,为避免争议,两年前他们就想取消中介代理服务,但考虑到企业现有人员无法安置,一直没有彻底解决该问题。他表示,房管局将尽快取消房产证代理业务并撤销中介公司。

【监管部门】

中介仍有房管局背景,负责人应该企业机关二选一

记者22日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天广信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17日,注册资本金50万元,中介的法人股东为济南市天桥区天房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该中心的出资人正是济南市天桥区房产管理局。认缴额方面,该中心在中介的认缴出资额为3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该中介在2013年做过一次股权变更信息登记,师先生变更前持股9.4%,变更后持股为0。

“这说明该中介还有房管局背景,国有股占比较大。”工商部门一位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机构改革中难免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中介在体制上不再隶属房管局,不代表原有股权也发生转移,因为国有资产不能因为改革而流失。他透露,工商部门以前在年审营业执照时,不会看企业法人代表具体任职和身份,只要提供股东身份证即可。

“事业编人员是不可以在企业兼职的。”市审计局一位相关负责人宋先生告诉记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而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也就是说,该中介负责人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在机关和企业只能二选一。

本文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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