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市实施物业服务的小区中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以进一步融洽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关系,充分发挥广大业主参与管理、监督服务的作用,实现物业服务内容公开、透明,促进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市人大代表、天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永红:如今,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案例并不少见,物业管理涉及街道、社区、住建、城管等诸多部门,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现象,如果能将物业行业管理规范起来,百姓“烦恼”就能及时解决。
市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决定,在全市实施物业服务的小区中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以进一步融洽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关系,充分发挥广大业主参与管理、监督服务的作用,实现物业服务内容公开、透明,促进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刘永红介绍,从今年4月起,天桥区将在试点基础上,在辖区所有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全面建立物业管理恳谈会制度。届时物业服务企业经理或物业小区项目经理将邀请小区业委会成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监督员、物业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恳谈会,收集业主反映的问题和需求,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反馈。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对恳谈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将评价情况与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等内容挂钩。“这种方式能增加沟通和理解,产生良性互动,实现矛盾不出小区。”刘永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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