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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楼市调控从讲"持"到重"平稳"

舜网-济南时报  2015-03-08 01:30

[摘要] 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

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安置房。对居住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给予住房救助。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报告解读

棚户区改造提高到城市复兴高度

李克强表示,2015年要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有分析人士称,这说明政府对于这一板块的重视力度会比较大。在这个过程中应该会有如下思路。

是借鉴东北地区棚户区改造的经验,进行推广。

第二是在融资成本加大创新,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进而把棚户区改造的规模和层次都提高上去。

第三是将棚户区改造提高到城市复兴的高度,此次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本质上就说明对于目前城市部分地段优、商业开发价值大的物业进行二次更新,这符合目前城市升级的需要。(据澎湃新闻)

房地产从“持续”变“平稳”啥意思

从去年报告中的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变为“平稳健康发展”,两字之差,昭示着这两年间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介绍,房地产投资在整个固定资产投资当中占到20%多的比重,因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已经事关经济整体的稳定,所以今年强调平稳发展。

而在以往的十多年间,中国的房地产投资的平均增长速度是25%,“这是一个很大幅度的下跌,会直接影响到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尹中立称,现在大多数城市的住房是供大于求,这也是房地产面临的一个很大的困境。尹中立觉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只是一个目标,因国内政策并不能改变市场的趋势。(据新浪财经)

马上落地济南部分存量房有望转为公租房

记者自济南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获悉,我市将探索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转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济南市此前存在的住房保障方式就包括实物配合租金补贴。”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创新了住房保障工作方法,既按需新建公租房,又注意通过市场筹集房源;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举的方式,也可完善保障形式的多样性,提高住房保障的效率。

“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去年表述有着明显区别,并未出现“调控”、“抑制”等词汇,而是用了“支持”、“促进”。记者了解到,济南楼市一直以来就很稳定,自住型的刚需置业和近些年渐渐增加的改善性置业需求,占据交易主流,而在2014年的数据统计中,三室户的成交比例,首次超过了两室户。(记者张晓莉)

【报告原文】

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对已在城镇就业和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取消居住证收费。

报告解读

把附于城市户口的福利剥离是改革难点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中,需要异地城市化;而留在当地打工的需要就地市民化。

这种城镇化,涉及到基础设施、居住房屋、就业、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而不光是把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统一成居民户口就完事了,应有一系列的后续保障。在城市中实行居住证制度,比如在城市中居住满一定时间就可办理居住证,就享受到相关的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所以,人的城镇化需要一系列基础设施的投入。

汪玉凯认为,把现在附加在城市户口上的福利剥离开来,是一大改革难点。随着一些制度保障的逐渐完善,矛盾和难点也会在不断(合的过程中逐步得到化解。

济南2012年已取消居住证收费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从2012年10月1日起已实施了新的居住证制度,并且都免费办理,济南市在2012年10月17日下发了首批居住证,在济南办理居住证可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一样的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等9类公共服务。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流动人口拟跨县区居住3天以上的,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发放居住证。但旅游或者就医,可不办理居住登记;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探亲或出差,以及在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可不发放居住证。这意味着除规定的特殊人群外,居住3天以上的流动人口可自行选择是否申办居住证,但必须申报居住登记。在校大中专学生不用办理居住证。《办法》还明确,申报居住登记和办理居住证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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