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济南市发布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公告,全市土地总面积7998.41平方公里(即 799841 公顷),耕地362932.96公顷(544.40万亩)。
近日,济南市发布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公告,全市土地总面积7998.41平方公里(即 799841 公顷),耕地362932.96公顷(544.40万亩)。此次调查首次采用覆盖全市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查清了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公告显示,在山东省下达的市级控制范围界线内,济南市土地总面积799841公顷。其中耕地362932.96公顷,占到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5.4%。园地26966.33公顷,林地87194.95公顷,草地59029.4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3657.9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972.3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1214.18公顷,其他土地50873.02公顷。
全市耕地按县(市)、区划分,三县一市260162.09公顷,市辖区102770.87公顷。全市耕地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274721.70公顷,比重为75.7%,无灌溉设施的耕地88211.26公顷,比重为24.3%。分县(市)、区看,商河、济阳、天桥和槐荫有灌溉设施耕地比重大,市中、历下和长清的无灌溉设施耕地比重大。
二次调查数据显示,全市耕地362932.96公顷,比基于一次调查的耕地数据多出1582.48公顷,主要是由于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和农村税费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使二次调查的数据更加准确。
从耕地总量和不适宜不稳定耕地看,全市有850.58公顷耕地处于河流湖泊洪水位控制区、25度以上陡坡及丘陵薄地等呈不稳定状态,其中部分需要根据全市退耕还林、还湿的总体安排作逐步调整。从人均耕地看,全市人均耕地0.0602公顷(0.9亩),低于人均耕地0.101公顷(1.52亩)、全省人均耕地0.81公顷(1.21亩)水平,较次土地调查时的人均耕地0.0689公顷(1.03亩)有所下降,并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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